北湖区,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中部,南岭中段骑田岭北麓,湘江支流耒水上游,地处东经112°41’34”-113°05’11”,北纬25°25’53”-25°52’49”之间。东、北与苏仙区毗邻,西同桂阳县交界,南接临武县、宜章县。南北长直线距离49.85公里,东西宽直线距离39.05公里。截至2015年7月,下辖8个街道、4镇、4乡,总面积826.8平方公里,总人口42.28万人(2011年)。2015年11月,根据北湖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,调整后下辖2乡2镇8街道北湖区是郴州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是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,是湖南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经济发展战略重点“五区一廊”的南大门。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,北湖区常住总人口314477人,其中,人民路街道49994人,北湖街道37193人,燕泉街道44899人,下湄桥街道23281人,石盖塘镇8599人,华塘镇21559人,鲁塘镇25159人,郴江乡27458人,市郊乡9925人,安和乡9750人,同和乡6872人,保和乡8062人,月峰乡5547人,芙蓉乡6527人,永春乡9152人,南溪乡4000人,大塘乡3656人,江口乡7412人,开发区5432人。
北湖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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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